电影行业呼吁行风建设:某些乱象等着“定规矩”
编辑:佚名 来源:澎湃新闻网 更新于:2017-7-11 阅读:
《七月与安生》制片人、极客影业(上海)有限公司总裁陈乐原是律师出身,在谈到IP孵化的问题时,她谈到,IP是一个法律问题,本身是指智慧财产权。它是动态的创造和再创的过程。“IP不是你直接买回家会增值、涨价的东西。迪士尼就是把他们的很多权利分拆,事实上有非常多法律和知识层面的运作。现在大家更多在想它本身账面上的价值,要成为一个无形资产,如果它没有进行其他权利分拆的运营的话,本质上是没有价值的。”
《鬼吹灯》《盗墓笔记》影视化的过程中皆是官司缠身,光大律师事务所吴海律师提到,“我们最近的一个案子,著作权当中现存的问题是,许多获得著作权的著作权人,他并不是作者本人。因为IP是花钱买的,买来以后怎么保护?原来使用的人的利益怎么保护?他们之间的利益分配,以及把他们权利侵犯以后,侵权人怎么办?问题非常多,这是需要讨论的一个。”
此外,吴海律师还提到,电影修复涉及到的著作权保护,如今也是灰色地带。例如中国第一部电影《定军山》被修复了,它50年保护期已经过了。修复完以后,修复人是否享有电影的版权?“修复完怎么保护,现在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款可以适用的。因为他可能没有对里面任何内容进行修改,没有进行新的创作。比如说一部很热的片子,我说这部片子已经过50年了,所以我可以放,但是我放的版本是新的。如果没保护,谁来干这个事?”
而从业者本身对于知识产权和创作者的态度,同样令一部分从业者气愤。编剧戴妍谈到,自己接下去改编即将拍电影的畅销书书名被另一部热播剧盗用作为宣传语。自己致电出品方要求撤换宣传语,得到的答复是“欢迎来告,越告越红”,气得她不知说什么好。“我觉得这个行业里面有一种挺可悲的气息。”
一方面,民营公司成为当下电影创作的主力军,由于野蛮生长、没有经过国营制片厂时代的流程化作业,许多从业者自己也表示有茫然的地方。现场电影厂的老前辈们批评说,不少从业者中跟了一两部戏就胡乱压低价格“刨活儿”、“抢活儿”,坏了行业规矩。也有人谈到,个体户创作者不再需要像过去评一级导演、二级演员这样,为自己的专业性加上可靠的注脚。
另一方面,民营公司也存在想得到官方认证,却不知从何入手的困惑。上海开圣影业公司总裁江传荣在发言中谈到,“《电影产业促进法》出台以来,我们是非常受鼓舞的。但是在实际运营当中,整个过程并真正涉及到法律,公司与公司的合作,项目与项目的合作,跟导演的合作,都是行业来解决的。我们希望有政府的法则,也有行业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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